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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想帮配偶和孩子一起落户广州怎么操作?

发布日期 2023-01-31 文章观看数 483

新一年已入户的朋友

想把配偶和小孩一起接到广州?

随迁可以吗?

随迁针对的是正在入户的人群

指入户时家人一起落户广州

已经落户的朋友

可以通过「投靠入户」来帮家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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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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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全程网办:条件材料系统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窗口办理: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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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

1、网上申办,申请人可通过网办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投靠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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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办条件核查。

3、身份认证。

4、申办信息填写。

5、提交申请。

6、审核通过。

7、速递办理。

注:广州市非学生集体户的户籍人员(含申请人本人及随迁家属)投靠配偶迁入其户(含家庭户、非学生的集体户)内,可选择调用电子证照(或原件拍摄上传)提交申请,审核通过(时限2个工作日)后,通过双向邮政快递(未选邮递的,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窗口)方式办理入户登记(同时缴销居民户口簿)。快递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支付,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由EMS邮政公司收取,收寄件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8、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一站式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②广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入户登记

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或网页预约入口进行预约: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市外迁入-投靠配偶

注意: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落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省内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户口簿,非省内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②广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入户登记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2、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3、结婚证(申请人或被投靠人);

4、不动产权证书

①迁入家庭户: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②迁入单位产权供其居住的房屋: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③迁入公租房:审核房屋管理单位有效期内的租赁凭证),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仅限于迁入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

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无需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5、其他材料。

①属申办条件第3项的,还需审核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或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②有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的,还需审核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

③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④现场办理时,落户时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家庭户居民户口簿(户口一站式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相关材料模板下载网址

https://gzhzyw.gzjd.gov.cn/pub/material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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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

(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三)出生证(申请人,属申办条件2且为1996年1月1日前出生可审核出生公证书);

(四)不动产权证书

①迁入家庭户: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②迁入单位产权供其居住的房屋: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③迁入公租房:审核房屋管理单位有效期内的租赁凭证),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仅限于迁入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无需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五)其他材料。

1.属随继父(或继母)入户的,还需审核被投靠人的结婚证。

2.属申办条件2的,申请人还需填报被投靠人的生育子女情况承诺书(样式见“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材料清单);有配偶随迁入户的,还需审核结婚证及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的,还需审核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

3.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4.落户时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家庭户居民户口簿(户口一站式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可选择广州市公安机关任一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办理点办理入户登记。

☑相关材料模板下载:【https://gzhzyw.gzjd.gov.cn/pub/materialDownload】

(需先登录才能查看)

办理方式(二选一)

1、全程网办:条件材料系统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2、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

1、网上申办,申请人可通过网办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投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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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办条件核查。

3、身份认证。

4、申办信息填写。

5、提交申请。

6、审核通过。

7、速递办理。

8、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一站式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注:广州市非学生集体户的户籍人员(含申请人本人及随迁家属)投靠父母迁入其户(含家庭户、非学生的集体户)内,可选择调用电子证照(或原件拍摄上传)提交申请,审核通过(时限2个工作日)后,通过双向邮政快递(未选邮递的,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窗口)方式办理入户登记(同时缴销居民户口簿)。

快递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支付,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由EMS邮政公司收取,收寄件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②广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入户登记

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或网页预约入口进行预约: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投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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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省内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户口簿,非省内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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