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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1-29 文章观看数 1946

文字解读 |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

发布机构:宝安区教育局 复审日期:2020-05-13 【字体:    】

  一、积分入学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修订的?

  2013年我区制定了积分入学办法,得到社会各界好评,2014年和2017年分别对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微调。2018年,宝安区创新实行了“共享、分享、单享”学区,按照“优化政策、增加选择、相对就近、公平均衡”的原则将相邻的若干所学校进行划片分组,学位分配得到优化,招生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随着“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战略的实施,宝安区的人口吸附力将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增长、职住分离、刻意择校等情况也将进一步加剧,其次国家、省、市层面相应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因此按照目前的招生形势和顺应政策导向,亟需对现行积分办法进一步优化。

  二、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的原则是什么?

  1. 梯度赋权。优先安排深圳户籍学生,优先保障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的学位安排,优先保障父母双方在深圳居住、在深圳就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户籍类别、居住情况、社保时间等要素,通过合理设置基础分、加分项,按照“梯度赋权”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2. 平稳过渡。新修订的积分入学办法是在保持过去整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修订后的积分梯度,是在确保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既要保障户籍优先,同时提高长期稳定居住、就业的来深建设者的子女入学机会。

  3. 公平均衡。抑制择校、保障公平,形成与上级统一、与区情贴近、与过去衔接、与家长呼应的积分入学办法,最大程度地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修订了哪些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录取方式、积分方式。

  1.录取方式变化。取消“先类别后积分”录取方式,采用综合积分从高至低录取。

  2. 积分方式优化。积分入学项目主要结构为“基础分+加分项”,按照学生的“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组成“基础分”;设置居住时间、社保、计生、户证等加分项。具体见下表:

  表1:2020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修订稿)办法简表

基础分积分项目

加分项目

户籍

居住

基础分

居住时间(月)

社保时间(月)

计划生育情况

户证情况

宝安区户籍

学区自购商品房

105

0.1

/

独生子女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双方居住证;单方深户+居住证;双方深户加0.5分。

租房或特殊住房(无产权房)

95

0.1(特殊住房封顶5分)

/

租房或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70

0.1(特殊住房封顶5分)

/

本市其他区户籍

学区自购商品房

100

0.1

/

租房或特殊住房(无产权房)

85

0.1(特殊住房封顶5分)

/

租房或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65

0.1(特殊住房封顶5分)

/

非深户籍

学区自购商品房

75

/

0.1

申请小一:社保、居住证满5年,另加1分;

申请初一:社保、居住证、深圳小学学籍满6年,另加1分。

租房或特殊住房

60

/

0.1

  四、修订前后有哪些变化?

  修订后的积分入学办法与现行的积分入学办法对比,主要变化点在于录取方式和积分项目,具体见下表:

  表2: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前与修订后对比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录取方式

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类别比较。

综合积分,以“基础分+加分项”的综合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积分项目

学位类型比较

根据户籍、住房情况分8类: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

2.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父母在深无产权房;

4.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5.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6.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父母在深无产权房;

7.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取消学位类型,直接设定基础分: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105分;

2.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100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特殊住房,(父母在深无产权房):95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或特殊住房(父母在深无产权房):85分;

5.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75分;

6.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70分;

7.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或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6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60分。

加分项目比较

深户

居住时间积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数)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数)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中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封顶分5分。

非深户

社保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至少一方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满一个月积1分。

社保加分:学生的父母至少一方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共同缴纳“养老+医疗”险种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

申请小一:社保、居住证年限满5年,另加1分;

申请初一:社保、居住证、深圳小学学籍满6年,另加1分。

深户、非深户共同积分项

计生情况积分:

1.独生子女积90分;

2.政策内或全 面二孩积60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积0分。

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父母户证情况加分:

父母双方持居住证、单方深户+居住证、双方深户,加0.5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生公告。为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每年新生报名前我区都会在宝安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指引内容将更加详尽,请广大家长及时查询了解。

  2. 提前准备申请学位相关资料。积分入学办法并非设置入学条件的文件,只是对积分项目和录取方式进行优化,是公平分配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资源的方式。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要根据市、区出台的招生政策,及时准备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所需材料。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